{{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6年9月14日警署刑防字第1060005235號函頒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辦理。 |
二、 | 為提供本市學生自我展現的舞臺,鼓勵學生勇敢秀出及表達自我的機會,藉由旨揭徵選活動,由人氣最高的學生擔任本市青春發言人,並與知名Youtube網紅共同進行線上直播活動,擴大預防犯罪宣導,相關說明如下: |
(一) | 活動日期: |
1、 | 報名時間:112年6月29日至112年7月20日。 |
2、 | 投票時間:112年7月25日至112年7月31日。 |
(二) | 報名資格:限就讀本(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之學生,且年齡為15至17歲。 |
(三) | 報名方式:填具線上活動報名表(https://forms.gle/AfxesCH3nATnwdq3A)。 |
(四) | 活動內容: |
1、 | 青春發言人:從報名者徵選照片按讚人氣最高學生,為本局青春發言人,並與知名Youtube網紅共同參加本局現場直播活動。 |
2、 | 最佳粉絲獎: |
(1) | 民眾追蹤本局少年警察隊Instagram(下稱少年隊IG)及投票按讚人氣競賽。 |
(2) | 於喜愛的照片下方按讚並標註2名IG好友及留言「保護青春專案_我挺你)。 |
(3) | 從人氣最高之徵選照片中,抽出6名最佳粉絲獎。 |
(五) | 最新消息及獲選「青春代言人」及「最佳粉絲獎」得獎名單將公告本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及I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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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6-30
{{ $t('FEZ014') }}2023-07-30|
{{ $t('FEZ004')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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