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4日北市教特字第1153037497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 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2、 應屆畢業生(114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中或高職學籍者。 3、 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應含第2類【b230】)或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應含聽覺障礙)。 (二)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郵寄報名: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資料至臺北市聽資中心(10371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資中心收)。 2、 現場報名:115年3月4日(星期三)至3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報名資料親送至臺北市聽資中心報名。 (三) 安置結果公告:115年5月8日(星期五)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聽資中心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 三、 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doe.gov.taipei/)、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www.tmd.tp.edu.tw/nss/s/rchi/index)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http://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四、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呂芳慈組長(聯絡電話:02–25924446分機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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