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主旨: | 檢送「桃園市政府111年度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遴選暨表揚計畫」及推(自)薦表各1份,請於111年2月16日(星期三)前踴躍薦送名單參選,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1年2月8日桃家防字第1110002221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彰本市積極投入推動本市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公益人士、團體及網絡人員之貢獻,激勵社會大眾參與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表揚活動。 |
三、 | 本計畫表揚對象分為「社會人士、機構、團體、事業單位、里辦公室、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防治網絡人員、專家學者」等,各機關(構)、個人、團體推(自)薦名額以不超過3名為限,獲選名單及表揚事宜將另行通知。 |
四、 | 請有意推(自)薦學校於111年2月16日(星期三)前填妥相關資料及用印後,免備文寄回本局學輔校安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彙辦,並同時寄送電子檔案至承辦人電子信箱(10028579@ms.tyc.edu.tw)。 |
五、 | 旨揭計畫已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請逕行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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