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高雄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招收轉學生簡章
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3日高市教特字第11037358400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資格:110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學校(高職部)學生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
(一) | 110 學年度就讀一年級學生,並曾參與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安置(以下簡稱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且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 |
(二) | 110 學年度就讀二年級學生,並曾參與109學年度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 。 |
(三) | 110 學年度就讀三年級學生,並曾參與108學年度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 |
三、 | 報名截止日期: |
(一) |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向現就讀學校報名: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止。 |
(二) | 現就讀學校向承辦學校辦理報名: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止。 |
四、 | 錄取公告:111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布。 |
五、 | 為利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轉知家長可先行至各開缺學校網站,瞭解其綜合職能科設置服務群科別及學分數。 |
六、 | 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簡章,有關簡章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傅思維教師(07-7995678分機3083),或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特教組蕭若瑤組長(07-5525887轉325)。 |
{{ $t('FEZ012') }}
{{ $t('FEZ003') }}2021-10-20
{{ $t('FEZ014') }}2021-11-19|
{{ $t('FEZ004') }}2021-10-20|
{{ $t('FEZ005')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