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為辦理本市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以下簡稱審查要點)辦理。 二、 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1項規定應於受理申請日期1個月前公告之,故旨揭審查作業自115年5月4日(星期一)起至同年5月28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逾時不予受理,各項繳交表件及收費如下: (一) 申請研究著作逕予核分者,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件酌收新臺幣(以下同)300元整。 (二) 申請研究著作審查者,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3項規定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件酌收3,000元整。 三、 上開費用由送審作者全額自行負擔,並連同著作正本依規定期限內逕送桃園區同安國小(教務處)。 四、 倘著作符合審查要點第5點各款,惟尚未核予著作分數者,請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自身參加相關甄選之權益。 五、 本案攸關教師權益,惠請務必轉知。 六、 檢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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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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