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5月9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574號函辦理。
二、 為順利推動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國家教育研究院需商借技術型高中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 請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1年5月23日(星期一)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資訊如下:
(一) 聯絡人:顏淑娟
(二) 電話:(02)7740-7201
(三) 電子信箱:ak3466@mail.naer.edu.tw
{{ $t('FEZ003') }}2022-05-19
{{ $t('FEZ014') }}2022-06-18|
{{ $t('FEZ004') }}2022-05-19|
{{ $t('FEZ005')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