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11年5月5日桃客綜字第1110005167號函辦理。 |
二、 | 本獎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參選方式如下: |
(一) |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
(二) |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
三、 | 檢附桃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2022年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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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17
{{ $t('FEZ014') }}2022-06-16|
{{ $t('FEZ004')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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