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201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訊息摘述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111年3月22日(星期二)至3月26日(星期六),共5日(計36小時)。 |
(二) | 本研習皆採線上課程,審查後錄取名單於111年3月17日(星期四)公告於本市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及本市新屋國小首頁公告,承辦學校新屋國小將另行通知課程連結會議代碼,以俾利後續課程參與。 |
(三) |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5項資格之一即可,且年滿18歲):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2、 | 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三、 | 報名資格審查方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即日起自至111年3月15日(星期二)止,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並請註明報名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四、 | 請各校惠允核予有課務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
五、 | 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
六、 | 檢附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3-07
{{ $t('FEZ014') }}2022-04-06|
{{ $t('FEZ004') }}2022-03-07|
{{ $t('FEZ005')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