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原小輔字第1100006650號函辦理。 |
二、 | 調整收件時間如後: |
(一) | 收件期限:110年12月29日截稿。 |
(二) | 格式審查:111年1月3日至1月4日。 |
(三) | 初審:111年1月5日至1月11日。 |
(四) | 複審:111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
(五) | 公布結果:111年1月底。 |
{{ $t('FEZ003') }}2021-12-14
{{ $t('FEZ014') }}2022-01-13|
{{ $t('FEZ004')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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