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興大學110年10月18日興法字第1104400206號函辦理。 |
二、 | 經費申請說明如下: |
(一) | 計畫執行期程:111年1月1日至12月10日止。 |
(二)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止。 |
(三) | 申請總額:新台幣15萬元為上限。 |
(四) | 申請方式: |
1、 | 申請學校應依「計畫書」、「活動申請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依序排列並編列頁碼。 |
2、 | 申請學校請審慎研擬計畫及編列預算於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前,將實施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免備文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高中科(33001桃園市桃園縣府路1號14樓)彙整,信封請註明 :111年度大手牽小手計畫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
三、 | 檢附經費申請計畫、申請計畫書相關表件及經費申請說明手冊各1份。 |
四、 | 有任何問題,請洽國立中興大學大手牽小手辦公室聯絡人:夏郁晴小姐;聯絡電話:04-2285-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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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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