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簡章上網公告時間:111年8月17日(星期三)起至111年8月22日(星期一)。
二、報名資格條件:
(備註:具不得進用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22日(星期一)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
事科申辦,申請所需時間約7個工作日;報名時未及時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同
意先繳交前開證明申請規費收據影本,並於通知面試前檢附正本,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
符。)
(二)通訊報名:即日起至 111年8月22日(星期一)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郵寄至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學人事室收(33455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聯絡電話(03)3692679#710、711。(信封請備註: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報名。
(四)收到報名資料後,本校將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表件資料不齊
全者逕予取消甄選資格。(郵寄表件如需退還者請附足額回郵信封)。
五、未盡事務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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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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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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